校车违规成常规,幕后凶手究竟是谁?

发表于2011-11-21 9:45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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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4名受伤幼儿中,因伤势较重和家长要求,22名受伤幼儿由县上派遣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护送转院治疗,其中17名转入庆阳市人民医院治疗,5人转入咸阳中铁27局医院治疗,其余22名幼儿在县医院和县中医院接受治疗(其中1名幼儿腹腔出血手术后伤势较重)。
  从以上报道我们可以看出,事件发生后,当地政府和医疗部门处理方式,是及时得当,有条不紊的,的确值得一书。
  但是,为什么类似事故总是在全国不同地方反复重演,为什么有关部门总是不能吸取教训,及时防患于未然呢?
  国人是否应该认真、彻底、全面地反思一下:校车违规成常规,幕后凶手究竟是谁?以便大家对事件有个清醒的认识,从而真正树立全民防范意识,做到防微杜渐,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  通过反思,笔者以为,此次事件,幕后凶手主要有六:
  第一,学校领导和老师。
  学校领导、老师和司机明明知道,限乘9人的客车塞进几十人是一件危险至极的事情,却无一人阻拦,无一人举报,致使校车违规超载成常规,最终酿成大祸。毫无疑问,他们是第一凶手。当然,两车相撞,司机无疑是事件的直接杀手。学校领导、法人代表则是其中最大元凶,而且是一个钱迷心窍的最大幕后凶手,应该受到法律严惩。学校老师亦难脱其咎,他们是第一凶手中的另一大幕后凶手。
  第二,教育部门领导和主管。
  教育部门领导和主管是如何把关的?他们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,定期对学校进行认真检查了呢?如果他们能够尽职尽责,而不是做做样子,走走过场,岂能对小博士幼儿园校车长期超载行驶毫无觉察?他们难道不属于严重渎职吗?显然,严重渎职使教育部门领导和主管成为此次事件的第二大幕后凶手。
  第三,交通管理部门交警及主管。
  在中国,从普通客车严重超载,到大量校车违规超载几乎是斯通见惯的事情,似乎早已成为一种常规,车主在利益的驱动下根本不顾乘客的死活。在这种情况下,负责监管车辆超载的交警们,如果能够严格把关,该罚款的罚款,该扣押的扣押,杜绝超载其实不难。
  然而,为什么一辆辆满载着生灵的超载车辆能够日复一日,月复一月,年复一年地在交警们的眼皮底下畅通无阻呢?这一点,仅用不负责任或渎职解释来解释,是难以令人信服的,其中必有不可告人的利益交易。
  因此,正是利益大于公益,金钱大于责任,使得当地交警及主管成为此次事件的第三大幕后手。
  第四,上级领导部门相关领导。
  上级领导部门相关领导,主要包括主管教育和交通安全的县委领导。他们负有什么责任呢?他们负有严重渎职的责任,甚至县长和县委书记同样难逃严重渎职责任。因为,他们的职责就是为当地百姓服务。如果不是他们带有官僚主义作风,事不关己高高挂起,如果他们能够经常深入群众,养成调查研究的习惯,及早发现问题,及时纠正错误,其下级就不可能犯如此严重的错误。
  因此,各级领导部门相关领导的官僚主义作风,使他们成为此次事件的第四大幕后凶手。
  第五,法律法规存在漏洞。
  中国有车辆、交通、渎职、问责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,但是事关学生生死存亡的校车,却没有相关的硬性规定。如果能够出台像处罚酒后驾车一类的法律法规,使校车超载不局限于简单的罚款、扣车处罚,而是对车主和司机等当事人判以重刑,那么校车超载现象势必得到有效遏制,校车致死事件一定会大大减少。因此,法律法规漏洞成为此次事件的第五大幕后凶手。
  第六,学生家长。
  报道称小博士幼儿园属于民办幼儿园,该校共有学生737名,28名教职工,4辆校车负责接送。在这种情况下,校车超载接送已成定局。
  然而,737名孩子的家长们,他们对校车每天超载接送现象,为什么无人反对,无人上告呢?难道他们真的不知道这样接送孩子存在巨大危险吗?他们的安全意识,忧患意识到哪里去了呢?
  我们且不说他们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小博士幼儿园初衷何在,不管他们是为了省事,还是为了省钱,就凭他们变相纵容校车超载,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,作为第一监护人的家长们,他们对孩子的死伤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因此,他们是此次事件的第六大幕后凶手。
  综上可知,此次事件,直接杀手只有两车司机,而学校领导和老师,教育部门领导和主管,交通管理部门交警及主管,上级领导部门相关领导,法律法规方面的漏洞,以及学生家长,是促使校车违规成常规,杀死杀伤孩子们的六大幕后凶手。
  鉴于此,笔者以为,唯有从以上六个方面同时治理,才能达到标本兼治,彻底根治校车超载,预防人为祸患发生的目的,否则,一切都是纸上谈兵,新的祸患还会反复重演。
发表于2011-11-21 22:31:46 返回顶部
  1楼
这种现象肯定不止一个地方有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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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帖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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